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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易放難收,吸食大麻到底要不要管制?

楊 聰財 2023年11月8日 週三 下午9:45 擁有259萬訂閱、從YouTube擔任遊戲實況主出身的人氣網紅知名網紅Joeman翁雋明與蕾菈夫妻因持有大麻,2023年11月6日遭到警方逮捕。泰國開放娛樂用大麻,讓台灣也對大麻合法化討論熱烈;本文從專業觀點提出要嚴加管控的看法和建議,分段說明如下。大麻到底是藥還是毒?在台灣,大麻屬於二級管制毒品,近10年來台灣也有層出不少演藝圈藝人因吸大麻被捕,陷入風波,但在某些國家吸食大麻是合法的,大麻當中某些萃取成分還可用於醫療用途,究竟大麻該不該合法化?不論對錯,先來探究大麻對人體會造成哪些危害及益處?要知道:大麻當中有兩大關鍵萃取物成分,一種是對人體有危害性的四氫大麻酚(簡稱THC)、一種具有療效的大麻二酚(簡稱CBD)。大麻(Marijuana)是一種耐寒的一年生草本植物,生長在溫帶或熱帶氣候的地區,大麻的化學組成極為複雜,目前已知且萃取出的大麻酚高達60幾種,力如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 THC)、大麻二酚(cannabidol)及大麻酚(cannabinol)等,且以四氫大麻酚之對於人體造成的作用最強。目前最常被拿出來討論的是「四氫大麻酚」以及「大麻二酚」,四氫大麻酚對中樞神經有迷幻作用,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因此吸大麻才會導致心跳變快、血壓上升、口乾、眼睛發紅,有些人會有high的感覺,甚至有妄想、幻覺出現,同時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懷孕的婦女若吸食大麻,也會增加早產、胎兒體重減輕的風險。大麻二酚,和四氫大麻酚不同,並沒有中樞神經迷幻作用,顏宗海表示,在美國食藥署(FDA)已核准含有大麻二酚的藥物用於醫療用途,可用以治療嚴重的孩童癲癇,有抑制癲癇的作用,但是該藥物也可能會造成腸胃道不適、食慾不振、肝功能異常、過敏反應等副作用。然而雖在美國是合法,但在台灣若要使用此類藥物,仍必須經過申請、醫師開立處方後才能使用,民眾無法自行到藥局購買。大麻在長期使用之下會成癮,不管是「心理」或「生理」上都會成癮,一旦成癮之後突然之間戒斷,會產生厭食、焦慮不安、焦躁、睡眠障礙等戒斷症狀,且大麻具有中樞神經的迷幻作用,長期吸食下來對心理上非常不健康。吸食大麻獲得短暫的歡愉,但後續會帶來更難以解脫的惡性循環。大麻合法化真的是時代趨勢嗎?大麻的法律地位和管制因國家和地區而異。有些國家將大麻列為合法的藥物,用於醫療或娛樂目的,而其他國家則將其列為非法的管制藥物/毒品。將大麻列為二級管制藥物或毒品的必要性是一個複雜而有爭議的話題,涉及多個因素,包括公共健康、社會影響、法律實施等。以下是一些支持將大麻列為二級管制藥物或毒品的觀點:1. 公共健康和安全:某些政府和衛生機構認為,大麻的濫用可能對個體健康和社會產生負面影響。他們認為,管制大麻可以有助於減少濫用和相關的健康問題,如心理健康問題、成癮和駕駛能力下降。2. 法律實施:通過將大麻列為管制藥物,政府可以更容易地監管和控制大麻的生產、分發和使用。這有助於打擊非法市場和與非法大麻貿易相關的犯罪活動,同時也有助於確保合法的大麻在合規的框架下分發。3. 國際承諾:一些國家需要遵守國際藥物管制公約,這些公約將大麻列為一種受管制的藥物。因此,為了遵守國際法律義務,一些國家可能會將大麻列為受管制的藥物。然而,也存在一些反對將大麻列為二級管制藥物或毒品的觀點,包括:1. 個人自由權:一些人主張成年人應該有權選擇自己是否使用大麻,只要他們不對他人造成傷害。他們認為國家干預個人的大麻使用是對個人自由權的侵犯。2. 創造就業和稅收:合法化大麻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並為政府提供額外的稅收收入。這些收入可以用於公共服務、教育和醫療保健等領域。3. 減少非法市場:合法大麻的可用性可能會減少非法市場的規模,因為合法大麻可以提供更安全、受監管的替代品。這可以減少非法交易和相關的犯罪。筆者身為精神科專科醫師、成癮學會專業會員,呼籲必須將大麻視為二級毒品的理由如下:1、 美國槍枝不管制,製造了多少的社會治安問題,多少人呼籲要加以管制。如同槍枝管制一樣,萬一鬆綁了,要回頭再嚴加管制是十分麻煩的。看看最近的新聞報導,前不久才宣布大麻合法化的泰國,已經發現問題叢生。泰國政府2019年修定麻醉品法(Narcotics Act),使泰國成為東南亞第一個醫療用大麻合法化的國家,並在2022年進一步將大麻從毒品管制名單移出,泰國民眾可在家無限量種植醫用級大麻,惟僅限醫療用途。但根據泰國精神科醫師協會調查,2021年泰國的娛樂用大麻吸食者僅189萬人,然而2022年卻暴增至1,100萬人,儘管當局是以醫療為目的解禁大麻,但是仍吸引大批外國觀光客入境,並以娛樂為目的吸食大麻(新聞專區2023-09-20 泰國大麻合法化亂象叢生! 新總理公開呼籲︰反對娛樂用途,https://deptcrc.cc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1594&index=5,2023-09-16 【聯合報/ 編譯徐榆涵/即時報導】)。2、 目前的管制十分妥善,醫療用途只要專案申請,便可以使用,並不需要大開漏洞,衍生黑社會染黑賣毒的不法事情發生。3、 目前在管制香菸、鼓勵戒菸已經是社會以致國際間的一種現代公共衛生運動,切切不可讓危害性更大的大麻到社會被胡亂使用,進而產生很多精神障礙的個案。

法務部回應「提高大麻成熟莖及種子所製成之製品中含四氫大麻酚(THC)不得超過 10ppm之上限以符合國際標準」

機關名稱  法務部回應日期: 2023-05-11 分析說明 調整大麻製品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的容許值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必須經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及修正毒品品項公告內容。 研商辦理情形  本部就提案內容研商辦理情形如下:一、上修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值部分:(一)本部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由成癮防治、藥政、檢察、警政、調查、司法、獄政等機關代表以及精神醫學、藥理暨毒理學等學者專家,就本案進行廣泛討論,會議結論認應維持現行規定。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附表2第155款規定,「四氫大麻酚 (Tetrahydrocannabinols、THCs)【包括其異構物及立體化學變體,如以大麻成熟莖及種子所製成之製品中含四氫大麻酚不得超過 10ug/g(10ppm)】」,提案建議容許值提高至0.3%(即3000 ppm),較現行規定容許值提高300倍。大麻種類眾多,部分品種之四氫大麻酚濃度甚至未達0.3%(即3000 ppm),如提高容許值,則可藉由合法大麻製品提煉四氫大麻酚施用,有濫用疑慮。(二)提案所指美國大麻農業法容許四氫大麻酚(THC)含量在0.3%以下的大麻二酚(CBD)產品合法販售,容有誤解。依據美國FDA於2020年1月14日公布之「Cannabis Policies For the New Decade」,特別提及《大麻農業法》雖排除THC含量在0.3%以下之大麻植株,但明確保留了FDA對大麻和其他低THC大麻產品(包括CBD)的管制權力,這些產品必須符合FDA要求和標準,仍為FDA管制之產品。二、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部分:(一)1961年公約中大麻原規定在附表1及附表4,其中附表1是指極易上癮且被濫用或可轉化為具有類似成癮性且易被濫用之物質;附表4是指附表1中所列物質,無醫療價值物質之列表。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2020年12月第63屆大會中對大麻相關議題進行表決,以27票贊成,25票反對,將大麻和大麻脂自1961年公約附表4中刪除,但仍在附表1的範圍內,該決議僅係承認大麻具醫療用途,非指大麻無成癮性或濫用性,仍須進行必要之管制。(二)另本提案內容所示之新聞「不捨罕病母受苦,孝女寄『大麻油』卻害她被法辦」乙情(依報導最終為不起訴處分),為醫療用大麻開放之議題,與本案所提開放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的容許值,並無直接相關。有關開放醫療用大麻之討論,公共政策網路平台2020年2月8日民眾提案成案,案經衛生福利部2020年5月7日於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正式回應。本部為求慎重,再次洽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其說明倘患者有使用需求,經醫師診斷評估後,得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及「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由區域醫院以上之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提出申請,現行管制對醫療用途並無阻礙。建議民眾對於家人疾病應尋求專業醫師協助,而非自行判斷醫治。三、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部分:大麻使用問题,可分為娛樂用大麻及醫療用大麻,就娛樂用大麻部分,多數國家均未開放;開放醫療用途之國家,亦訂有相關管制措施。今年1月11日召開之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院長指示大麻及新興毒品,是青少年族群最容易受到引誘而接觸之毒品,請相關部會進行分眾宣導,以達反毒宣導成效。大麻亦是臺灣高等檢察署統領6大緝毒系統所執行安居專案之查緝重點,藉以避免大麻濫用影響國人健康。 參採情形 建議案不予採納 後續推動規劃 建議案不予採納,無後續規劃。

澳洲車禍3台人魂斷異鄉 肇事駕駛被抓超速、「大麻檢測」陽性!

車子遭嚴重撞擊,幾乎全毀。圖/翻攝自澳洲找工網 2023.04.22  台視新聞網 澳洲20日發生重大車禍,造成5人死亡,其中3人是台灣人,根據當地媒體報導,一名60多歲的澳洲雇主,載著3名台灣人和1名香港人準備前往工作地點,途中被一輛白色轎車撞上,接著打滑後又被另一輛大貨車撞擊,導致車內5人全部喪命,目前死者家屬已經搭機前往澳洲,準備處理後續事宜。 女雇主開車載4人、1狗到工廠 連兩撞車體全毀、人全亡 大貨車卡在樹叢中,而被撞的皮卡車已經殘破到看不清楚原本車體的模樣,澳洲4/20發生重大車禍,造成5人死亡,其中3人是到澳洲打工度假的台灣人,現在家屬緊急尋求管道,前往澳洲處理後續事宜。 澳洲聯合商業協會會長李東諺表示,目前有一位家屬已經先過去了,現在聯繫的是,他們的同事想要尋求律師協,但是律師方面說TAC(澳洲交通事故委員會)走完這個流程,家屬同意授權之後,他才可以介入。 當時是一名60多歲的澳洲女雇主開車,載著4名乘客,其中2女1男是台灣人,另外還有1名香港人正要去羊肉工廠工作,途中在路口被一輛白色賓士車從左側超速撞上,打滑後又遭到對向載運牛奶罐的卡車撞擊,車上5人以及一隻狗全都喪命。 肇事駕駛29歲男 「大麻檢測」第1次呈現陽性 而肇事的白色賓士駕駛是一名29歲男子,肇事前幾分鐘,也因為超速被警方攔查,沒想到再上路後就發生車禍,而且肇事後經過警方「大麻檢測」,第1次呈現「陽性」,還要再進一步抽血檢驗。 澳洲右駕、公路常見衝出動物 自駕需高度注意路況 其實有不少台灣人到澳洲打工度假,都喜歡買車自駕,會遇到的狀況也很多,其他澳洲打工者吳先生就說,他們有自己的車,每個工作地方都是自己開車去。 李東諺也說,老外開車很快,所以就讓他叭、讓他過沒關係,保險就可以選擇一年,全險費用大概是8、9百塊澳幣,且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了車禍,也一定要留下完整紀錄。 除了超速問題,澳洲是右駕,與台灣的左駕不同,也可能會遇到逆向車,時不時還有突然衝出的野生動物,各國路況不同,無論在哪,都要小心駕駛。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張碧珊

立院三讀 ● 種大麻供自用視情節處1到7年徒刑

大法官釋字790號出現在兩年前;釋字790生效是一年前。很愛吵吵鬧鬧的立法院,對於這件事倒是展現出難得的效率與低調。可憐的法務部,又要出來疾呼說我們沒有除罪化了。隨便啦,反正都趕著大麻日前送大禮了,歡呼的人歡呼、慶祝的人慶祝,我相信我們真的沒有除罪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