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麻合法化」意見調查

摘要   

    在世界多地,如加拿大、美國某些州及泰國,大麻已合法化。台灣大麻是二級毒品,但已有合法化的聲音。為了解全台灣民眾對於大麻合法化之知識及態度,進行本問卷調查。本調查自2023年2月 15號至 3 月 1 號,共計14日。收集全台灣39971位民眾(支持大麻合法化者1970位5.10%,不支持者36011位93.5%),有效樣本數38502。本調查使用Knowledge and Attitude of Legalizing Marijuana量表(KALM),15題,分別評量知識與態度二部份。分數範圍各0-60分,分數越高代表認知越好及覺得該議題重要。本調查次量表部分分為,民眾健康 (People’s health) 4題、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ies) 5題、醫療成分(Medicine and Cannabinoid THC) 3題,法律稅收(Law and Tax) 3題,共四個分量表15題。結果顯示,在知識部份,民眾健康平均14.09±3.21、社會安全平均17.94±4.53、醫療成分平均9.66±2.41,法律稅收平均7.98±3.18所有題目平均49.65±10.33。在態度部分,民眾健康平均14.77±3.31、社會安全平均18.48±4.19、醫療成分平均10.96±2.39,法律稅收平均10.94±2.43所有題目平均55.15±11.77。本調查報告顯示,民眾對於大麻影響有相當的了解,且認為議題是重要值得關注。期待本調查結果,能提供民間及政府相關部門參考。

前言

   藥物濫用是現代世界的主要社會、法律和公共衛生挑戰之一。兒童和青少年的藥物濫用和暴露也是一個嚴重的公共衛生挑戰。大麻是美國(1)和臺灣(MOHW)青少年報告濫用最多的物質之一。據報導,在加拿大,在娛樂性大麻合法化後,由於兒童接觸大麻,急診科(ED)就診的頻率和嚴重程度顯著增加(2)。泰國在2022年6月9日讓醫用大麻和烹飪大麻合法後,泰國兒童的健康和安全也受到了大麻危害(3)。

在世界各國已開放大麻的地區,逐漸看到大麻在健康、社會安全、醫療及法律層面的影響,許多是在立法時不曾想像到會演變的情況,無論使用與否,情況一一呈現並由人民面對並付上代價。在台灣大麻是二級毒品,但已有合法化的聲音。因此本調查欲了解台灣民眾對於大麻的各個面向知識以及對此議題的重視。該調查分佈在臺灣(和臺灣離島)。我們還研究了女性和男性、父母和非父母、吸菸者與非吸菸者之間等是否存在差異。期望成為未來政策時的參考。

調查方法

調查過程說明

      本調查為橫斷式調查,蒐集時間由2023年2月15日至3月1日。為期14天。全台灣由共善協會與數個家長團體、教師、學生和醫生組成的幾個非政府組織以網路平臺(line、臉書等)傳遞問卷連結。樣本的代表性方面,本調查收集15歲以上不同年齡層民眾,生理性別男生女生皆有,包含全台灣不同區域,北部、中部、南部、東部、離島。收集者包含不同職業、經濟狀況、是否為人父母、是否有宗教信仰、是否有抽菸、喝酒習慣,及是否曾有無醫囑使用管制藥品的經驗。填答時,有設置IP進行確認,以確保一人僅能填答一次的機制。並檢視是否有15歲以下民眾填答,以進行刪除。其中有三題反向題,如果填答的方向皆為相同 (全部同意或全部不同意),則該份問卷為無效問卷。以確保填答的可信度。

研究工具說明

    本調查使用Knowledge and Attitude of Legalizing Marijuana量表(KALM),該量表之研發,收集全世界在此議題上,曾經或正在發生的社會現象,包含各國政府相關報告、文獻及新聞媒體報導等事實,製作而成。題目共15題,分別有知識與態度二部份。知識同意得4分,不同意得0分,沒意見得2分。其中第4、12、13題為反向題(分數相反計算)。態度非常不重要0分到非常重要4分共五個級距。分數種分範圍各0-60分,分數越高代表認知越好及覺得該議題重要。

次量表部分,民眾健康 (People’s health) 4題、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ies) 5題、醫療成分(Medicine and Cannabinoid THC) 3題,法律稅收(Law and Tax)3題,共四個分量表。次量表及總分計算,民眾健康 (People’s health) 4題分數範圍0-16分、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ies) 5題分數範圍0-20分、醫療成分(Medicine and Cannabinoid THC) 3題分數範圍0-12分,法律稅收(Law and Tax) 3題分數範圍0-12分。本量表可單題單獨看不同情況知識與態度知個數與百分比,亦可使用分數之平均與標準差來進行呈現。次量表與總量表可加總平均與標準差進行計算。

在信效度方面,(1)表面效度平均 4.58 分(滿分五分);(2)專家效度佳(CVI 98%);(3)內在一致性 Cronbach’s Alpha於民眾健康0.935 、社會安全0.979、醫療成分0.908,法律稅收0.972,整體Cronbach’s Alpha 0.982。(4)使用1200位個案所進行之驗證性因素分析,標準化因素負荷量皆達 0.8 以上。修正模式後之GFI 為.939、AGFI 為.904,RMSEA為0.073,NFI達0.979 及 NNFI 可達 0.975 ,顯示問卷具有良好的信效度。顯示問卷具有良好的信效度。

以下將就調查結果進行說明,調查包含1.基本資料、2.大麻合法化知識結果、3.大麻合法化態度結果、4.父母與否、宗教與否、年齡(35歲區分)5. 物質使用與否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共五個部分進行說明。

樣本數計算

    本調查樣本數計算,設定 ±0.5% precision levels, 95%信賴區間, 當 P = 0.5 時以Israel (1992)對樣本數的建議 (4) .估計需收集 38,416 位樣本. 考量1%的流失率,推估需要樣本數為38,800位。

研究統計

    在量性研究的部分,使用 SPSS version 22.0 for Windows (Armonk, NY: IBM Corp)進行統計分析。在描述性統計的部分,連續變項使用平均跟標準差(mean and standard deviations, SD),類別變項使用個術語百分比(n, %)。在組間比較的部分,連續變相使用獨立樣本t檢定,並設定alpha為0.05 ,如p值小於0.05時 ,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顯示組間有統計上的差異。在質性資料的部分,使用內容分析法進行分析。

調查結果

  1. 基本資料

    本調查填寫人次共39971人(觸及人次104000人) ,扣除掉重複填答問卷938份,排除掉15歲以下民眾43位,排除填答方向完全一致488人,總共有效樣本數38502份 ,樣本流失率3.68 %。

    支持大麻合法化者1970位5.10%,不支持者36011位93.5%,其餘基本資料如表一所示。

表一 大麻合法化調查基本資料表

基本資料人數百分比
生理性別
    女
    男
 
25,849
12,653

67.1%
32.9%
年齡:    
15-18歲
   19-24歲       
25-35歲      
36-45歲       
46-55歲     
56歲以上
 
414
886
2,898
6,472
12,112
15,720

1.1%
2.3%
7.5%
16.8%
31.5%
40.8%
是否已經為人父母    
是        

是否有宗教信仰    
是        

是否是醫療人員    
是        
  29,443
9,069

  30,676
7,826  

2,622
35,880
  76.4%
23.6%  

79.7%
20.3%

  6.8%
93.2%
「醫療用大麻」是直接使用大麻植物或濃縮物,療效沒有足夠科學證據支持。
同意
不同意
不知道
吸菸習慣

沒有
喝酒習慣

沒有
曾經未經醫囑使用過管制藥品

沒有
大麻合法化
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16,604
7,689
14,209

  2,728
35,774

  3,603
34,899

747
37,755  

1,970
36,011
521


43.1%
20.0%
36.9%

7.1%
92.9%

  9.4%
90.6%

1.9%
98.1%


5.1%
93.5%
1.4%
所住地區  
臺北市8,65822.5%
新北市8,22321.4%
基隆市6421.7%
桃園市3,4288.9%
新竹縣8642.2%
新竹市9292.4%
苗栗縣4431.2%
臺中市4,01010.4%
彰化縣8862.3%
雲林縣4791.2%
南投縣5391.4%
嘉義市4981.3%
嘉義縣3270.8%
臺南市2,0065.2%
高雄市4,10710.7%
屏東縣6251.6%
宜蘭縣3981.0%
花蓮縣5711.5%
臺東縣4131.1%
澎湖縣720.2%
金門縣930.2%
其他2910.8%

2.  大麻合法化知識結果(表二)

在知識部份,民眾健康平均14.09±3.21、社會安全平均17.94±4.53、醫療成分平均9.66±2.41,法律稅收平均7.98±3.1。四大類題目 (全部15題)的總計平均為49.65±10.33。其中第二題,青少年重度且持續使用大麻,將導致智商下降且無法恢復,回答同意者比例最高,達91.5 %,共35218人。

3.大麻合法化態度結果(表二)

在態度部分,民眾健康平均14.77±3.31、社會安全平均18.48±4.19、醫療成分平均10.96±2.39,法律稅收平均10.94±2.43所有題目平均55.15±11.77。其中第二題,青少年重度且持續使用大麻,將導致智商下降且無法恢復,回答認為此議題重要平均最高3.72(標準差0.89)。

表二 大麻合法化知識及態度調查結果(N=38,502)

 知識態度
題目1.同意2.不同意3.不知道非常重要 4 非常不重要 0       
 n (%)n (%)n (%)平均
民眾健康(平均± SD) 14.08±3.21 14.77±3.31
1. 孕婦使用大麻,易導致嬰兒死產、早產,影響腦部發育。34,037 (88.4%)2,766 (7.2%)1,699 (4.4%)3.71(±0.93)
2. 青少年重度且持續使用大麻,將導致智商下降且無法恢復。35,218 (91.5%)1,729 (4.5%)1,555 (4.0%)3.72(±0.89)  
3. 科羅拉多州娛樂用大麻合法後,急診室大麻使用過量病例增加了數倍。 (註: 科羅拉多州是美國最早開放娛樂用大麻合法化的州)28,863 (75%)2,476 (6.4%)7,163 (18.6%)3.65(±0.92)
4. 吸食大麻不會成癮*5,595 (14.5%)31,531 (81.9)1,376 (3.6%)3.70(±0.88)
社會安全 (平均± SD) 17.93±4.53 18.48±4.19
5. 歐美調查,大麻使用與暴力事件增長5-10倍有關。33,250 (86.4%)1,793 (4.7%)3,459 (9.0%)3.70(±0.87)
6. 大麻合法化國家,與大麻相關交通事故意外增加至14倍、死亡至2倍。32,683 (84.9%)1,588 (4.6%)4,231 (11.0%)3.71(±0.86)
7. 美國高中生因大麻休學狀況大幅升高。30,923 (80.3%)1,778 (4.6%)5,801 (15.1%)3.68(±0.88)
8. 科羅拉多州大麻相關死亡,如車禍、火災、爆炸、殺人案等日漸增加。30,643 (79.6%)1,824 (4.7%)6,035 (15.7%)3.68(±0.88)
9.大麻是一種入門毒品,增加使用其他毒品的機率34,613 (89.9%)2,372 (6.2%)1,517 (3.9%)  3.71(±0.87)
醫療成份 (平均± SD) 9.66±2.41 10.96±2.39
10.美國大麻已合法化地區,大多是先「醫療用大麻」合法,再「娛樂用大麻」合法化。18,828 (48.9%)  8,174 (21.2%)  11,500 (29.9%)3.57(±0.91)
11.高濃度THC (四氫大麻酚)的大麻植株或食品易造成藥物成癮,急性精神病及妄想症等。32,208 (83.7%)1,641 (4.3%)4,653 (12.1%)3.68(±0.85)
12.過度使用大麻不會影響健康 *4,226 (11.0%)33,370 (86.7%)906 (2.4%)3.71(±0.84)
法律稅收(平均± SD) 7.9±3.18 10.94±2.43
13.臺灣栽種自用未販售之大麻,判刑由5年以上,減輕放寛為1年以上7年以下。*恰當不恰當不知道 
5,097 (13.2)27,622 (71.7%)5,783 (15.0%)3.68(±0.83)
14.雖然美國法律規定未成年者不可使用大麻,但未成年高中生者使用大麻比例達1/3以上。知道不知道  
17,772 (46.2%)20,730 (53.8)3.63(±0.88)
15.科羅拉多州大麻每 1 美元稅收,要花費 4.5 美元以上來處理其對社會的傷害。22,660 (58.9%)4,161 (10.8%)11,681 (30.3%)3.63(±0.88)
全部計分 (平均 ± SD) 49.65±10.33 55.15±11.77

*第3、12 及13題為反向題

4.父母與否、宗教與否、年齡(35歲區分)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 (表三)

父母與否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部分,擔任父母者共29433位,知識量表總分平均50.62(±9.28)比非父母者平均46.48(±12.66)分數高,整體t=28.86,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父母者態度量表總分平均55.85(±11.1)比非父母者平均52.86(±13.47)分數高,整體t=19.22,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宗教與否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部分,有宗教共30676位,知識量表總分平均50.25(±9.62)比無宗教者平均47.30(±19.5)分數高,整體t=19.50,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有宗教者態度量表總分平均55.79(±11.05)比無宗教者平均52.62(±13.96)分數高,整體t=18.65,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年齡(35歲區分)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部分,35歲以下者共4198位,知識量表總分平均43.21(±14.64)比35歲以上者平均50.44(±9.37)分數低,整體t=-31.22,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35歲以下者態度量表總分平均49.86(±15.51)比35歲以上者平均55.80(±11.05)分數低,整體t=-24.06,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低社經否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部分,低收與中低收者共5035位,知識量表總分平均47.16(±11.56)比非低收者平均50.02(±10.08)分數低,整體t=-16.68,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低收者態度量表總分平均53.39(±12.21)比非低收者平均55.26(±11.70)分數低,整體t=-4.75,p=0.000,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令人意外的是醫療人員的知識及態度並未較非醫療人員高。這可能是大麻非醫療場所可使用的合法物質,醫護人員並不熟悉。而嗎啡等管制藥品在醫院是可以於醫囑下使用,醫療人員對二級毒品大麻可能採較開於的態度。這有待將來再進一步進行調查。

表三 大麻合法化知識和態度調查父母和非父母、有無宗教信仰、35歲以下和35歲以上、是否是低收入和中低收入、是否是醫務人員的平均分差異

 知識態度
是否已經為人父母是 (N=29,433)否 (N=9,069)  是 (N=29,433)否 (N=9,069)  
次量表平均(SD)平均(SD)tp平均(SD)平均(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4.33 (2.93)13.26 (3.85)24.43<0.0114.95 (3.14)14.21 (3.74)17.09<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8.42 (3.90)16.38 (5.87)31.02<0.0118.75 (3.89)17.60 (4.95)20.11<0.01
醫療成份 (0-12 分)9.73 (2.34)9.40 (2.59)11.02<0.0111.08 (2.28)10.56 (2.67)16.87<0.01
法律稅收 ( 0-12分)8.14 (3.13)7.44 (3.27)17.82<0.0111.07 (2.29)10.49 (2.76)18.27<0.01
全部 (0-60 分)50.62 (9.28)46.48 (12.66)28.86<0.0155.85 (11.1)52.86 (13.47)19.22<0.01
宗教信仰有(N=30,676)沒有 (N=7,826)  有(N=30,676)沒有 (N=7,826)  
次量表平均(SD)平均(SD)tp平均(SD)平均(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4.23 (3.03)13.52 (3.77)15.46<0.0114.93 (3.14)14.17 (3.86)16.09<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8.24 (4.10)16.73 (5.75)21.90<0.0118.71 (3.90)17.56 (5.09)18.81<0.01
醫療成份 (0-12 分)9.70 (2.37)9.46 (2.53)7.65<0.0111.08 (2.26)10.48 (2.79)17.85<0.01
法律稅收 ( 0-12分)8.07 (3.15)7.59 (3.26)11.83<0.0111.07 (2.28)10.42 (2.86)18.48<0.01
全部 (0-60 分)50.25 (9.62)47.30 (12.47)19.50<0.0155.79 (11.05)52.62 (13.96)18.65<0.01
年齡35歲以下 (N =4,198)35歲以上 (N =34,304)  35歲以下 (N =4,198)35歲以上 (N =34,304)  
次量表平均(SD)平均(SD)tp平均(SD)平均(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2,31 (4.41)14.30 (2.95)-28.41<0.0113.46 (4.31)14.93 (3.13)-21.49<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4.68 (6.99)18.33 (3.94)-33.25<0.0116.49 (5.81)18.72 (3.88)-24.30<0.01
醫療成份 (0-12 分)9.05 (2.86)9.73 (2.34)-14.83<0.0110.01 (3.05)11.07 (2.26)-21.86<0.01
法律稅收 ( 0-12分)7.17 (3.37)8.08 (3.14)-16.53<0.019.90 (3.16)11.06 (2.29)-23.07<0.01
全部 (0-60 分)43.21 (14.64)50.44 (9.37)-31.22<0.0149.86 (15.51)55.80 (11.05)-24.06<0.01
是否為低收或中低收是 (N =5,035)不是 (N =33,467)  是 (N =5,035)不是 (N =33,467)  
次量表平均(SD)平均(SD)tp平均(SD)平均(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3.35 (3.69)14.19 (3.11)-15.40<0.0114.60 (3.38)14.80 (3.30)-3.8<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7.09 (5.30)18.06 (4.38)-12.36<0.0118.19 (4.40)18.52 (4.16)-5.04<0.01
醫療成份 (0-12 分)9.22 (2.54)9.70 (2.38)-13.05<0.0110.83 (2.48)10.98 (2.37)-4.01<0.01
法律稅收 ( 0-12分)7.49 (3.19)8.05 (3.17)-11.65<0.0110.77 (2.53)10.96 (2.41)-5.14<0.01
全部 (0-60 分)47.16(11.56)50.02 (10.08)-16.68<0.0154.39 (12.21)55.26 (11.70)-4.75<0.01
是否是醫療人是 (N =2,622)不是(N =35,880)  平均(SD)平均(SD)  
次量表平均(SD)平均(SD)tp平均(SD)平均(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4.16 (3.30)14.08 (3.20)1.2320.5514.67 (3.44)14.78 (3.30)-1.53<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7.74 (5.00)17.95 (4.49)-2.11<0.0118.28 (4.48)18.49 (4.17)-2.42<0.01
醫療成份 (0-12 分)9.75 (2.45)9.65 (2.40)2.090.3110.87 (2.47)10.97 (2.38)-1.92<0.01
法律稅收 ( 0-12分)8.31 (3.28)7.95 (3.17)5.34<0.0110.85 (2.59)10.94 (2.41)-1.78<0.01
全部 (0-60 分)49.95 (11.06)49.63 (10.27)1.45<0.0154.67 (12.39)55.18 (11.72)-2.05<0.01

*p<0.05 ** p<0.01

  • 、物質使用否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 (表四)

物質使用與否 (菸、酒或管制藥品)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與大麻合法化之知識態度比較部分,物質使用者,知識及態度量表總分平均比未使用者平均分數低,整體t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表四 大麻合法化知識和態度調查受訪者有/無吸菸習慣、有/無喝酒習慣、有/無沒有醫囑使用管制藥品經歷平均分差異

*p<0.05 ** p<0.01

 知識態度
吸菸習慣有 (N =2,728)沒有 (N =35,774)  有 (N =2,728)沒有 (N =35,774)  
次量表Mean (SD)Mean (SD)tpMean (SD)Mean (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2.26 (4.59)14.22 (3.03)-21.92<0.0113.45 (4.42)14.87 (3.19)-16.52<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5.26 (7.08)18.13 (4.20)-20.93<0.0116.64 (5.91)18.62 (4.00)-17.15<0.01
醫療成份 (0-12 分)8.81 (2.85)9.72 (2.36)-16.19<0.0110.08 (3.15)11.03 (2.30)-15.45<0.01
法律稅收 ( 0-12分)7.36 (3.41)8.02 (3.15)-9.88<0.019.95 (3.24)11.01 (2.33)-16.76<0.01
全部 (0-60 分)43.70 (15.04)50.10 (9.73)-21.90<0.0150.12 (15.97)55.53 (11.30)-17.37<0.01
喝酒習慣有(N =3,603)沒有(N =34,899)  有(N =3,603)沒有(N =34,899)  
次量表Mean (SD)Mean (SD)tpMean (SD)Mean (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2.91 (4.19)14.20 (3.06)-18.07<0.0113.88 (4.11)14.86 (3.20)-13.92<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6.05 (6.38)18.13 (4.24)-19.17<0.0117.14 (5.45)18.61 (4.02)-15.79<0.01
醫療成份 (0-12 分)9.09 (2.74)9.71 (2.36)-13.12<0.0110.27 (2.93)11.03 (2.31)-15.01<0.01
法律稅收 ( 0-12分)7.51 (3.37)8.03 (3.15)-8.83<0.0110.22 (3.01)11.01 (2.34)-15.34<0.01
全部 (0-60 分)45.56 (13.79)50.07 (9.81)-19.17<0.0151.52 (14.81)55.52 (11.34)-15.77<0.01
沒有醫囑使用管制藥品經歷有(N =747)沒有(N =37,755)  有(N =747)沒有(N =37,755)  
次量表Mean (SD)Mean (SD)tpMean (SD)Mean (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0.95 (5.12)14.14 (3.12)-16.99<0.0112.69 (4.66)14.81 (3.26)-12.39<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2.54 (8.03)18.04 (4.36)-18.66<0.0115.43 (6.41)18.54 (4.12)-13.20<0.01
醫療成份 (0-12 分)8.29 (2.94)9.68 (2.39)-12.89<0.019.47 (3.40)10.99 (2.35)-12.15<0.01
法律稅收 ( 0-12分)6.95 (3.41)7.80 (3.17)-8.37<0.019.35 (3.43)10.97 (2.39)-12.81<0.01
全部 (0-60 分)38.73 (16.52)49.87 (10.05)-18.37<0.0146.94 (16.93)55.31 (11.59)-13.45<0.01
 知識態度
「醫療用大麻」是直接使用大麻植物或濃縮物,療效沒有足夠科學證據支持同意  (N=16,604)不同意 (N=7,689)  同意  (N=16,604)不同意N=7,689)  
次量表Mean (SD)Mean (SD)tpMean (SD)Mean (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14.77 (2.39)12.71 (4.75)36.07<0.0115.08 (3.11)13.86 (4.10)23.17<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19.58 (1.96)15.24 (7.41)50.51<0.0119.00 (3.73)17.10 (5.53)27.44<0.01
醫療成份 (0-12 分)10.37 (2.17)8.81 (2.88)42.31<0.0111.31 (2.25)10.33 (2.86)26.41<0.01
法律稅收 ( 0-12分)9.13 (2.93)7.58 (3.42)34.47<0.0111.30 (2.23)10.22 (2.98)28.13<0.01
全部 (0-60 分)53.86 (6.22)44.33 (15.51)51.91<0.0156.69 (10.95)51.51 (14.70)27.52<0.01
大麻合法化同意 (N=1,970)不同意 (N=36,011)  同意  (N=1,970)不同意  (N=36,011)  
次量表Mean (SD)Mean (SD)tpMean (SD)Mean (SD)tp
民眾健康 (0-16 分)7.45 (4.98)14.9 (2.60)-62.27<0.019.85 (4.88)15.08 (2.95)-47.06<0.01
社會安全 ( 0-20 分)5.92 (6.74)18.68 (3.17)-83.57<0.0111.20 (6.82)18.94 (3.55)-49.96<0.01
醫療成份 (0-12 分)6.91 (3.19)9.83 (2.25)-39.98<0.017.80 (3.53)11.17 (2.15)-41.84<0.01
法律稅收 ( 0-12分)4.92 (3.12)8.19 (3.08)-45.32<0.017.28 (3.54)11.17 (2.15)-48.33<0.01
全部 (0-60 分)25.20 (14.22)51.19 (7.99)-80.40<0.0136.14 (17.23)56.36 (10.31)-51.58<0.01

5質性調查結果

問題類別描述意見
一、大麻知識宣導教育大眾大麻使用真實狀況政府教育宣導應更多呈現其他國家地區開放大麻之後的情形。(46-55歲,女,有子女,台北)有些內容很重要,但過去從未聽聞過,那些內容若為事實,但不為人知,是一個極大的問題,若在進行立法而忽略了該類資訊草率同意支持方的觀點講可能蹈自己大災難。(36-45歲,男,無子女,台北)建議應由政府與民間企業和社會人士及各慈善團體~等來聘請對毒品有專業人士.講師.學校老師.志工~(包含退休專業)~等人員,共同至學校和家長共同來關心青少年期的學子(56歲以上,女性,有子女,新北市)
二、個人大麻經驗自己及親朋好友吸食大麻之經歷本人曾經在美國的大麻合法州數次合法吸食過大麻,作為研究及嘗試,最終結論就是這是個糟糕的東西,必須管制,不該任意隨便人們想用就用。(56歲以上,男,無子女,台北)我兒子就是深受大麻所害的成癮患者,目前在戒癮治療中,本人強烈反對台灣大麻合法化(46-55歲,女,有子女,基隆)我的姪兒在美國有吸食大麻的習慣,回台訪親期間,舉止不安,食慾不振,要靠喝酒解鬱,可見大麻會上癮,賺錢不多,為了吸食大麻,荒廢學業,而且,一旦合法,容易取得,限制吸食年齡根本做不到的!(46-55歲,女性,無子女,台北)我親眼目睹一位高科技人才, 上癮了大麻, 要更多毒品,得了妄想症, 無法再正常工作與人溝通。(56歲以上,女性,有子女,其他地區)
三、國外大麻現況已開放大麻使用地區狀況我住在西雅圖,大麻合法的地方,看到太多大麻對人體跟社會的危害,殷切希望台灣不要步入後塵。(46-55歲,女性,有子女,美國)我是在美台人,我的孩子在中學,這幾年從孩子的身上和周遭的情況,讓我們非常後悔當初贊同大麻合法所造成的傷害,希望台灣同胞不要讓這個毒品合法 (46-55歲,女性,有子女,美國)我在美國親身經歷;一群小朋友與家長在教會唱完詩歌後,在路邊等候紅綠燈。一位中年女士因為吸食大麻精神恍惚,開車直接衝撞站在等候區的人群,當場造成六人死亡十幾人重傷,這是發生在聖誕前夕的傍晚,天色還是非常明亮的。所以散播大麻只是讓人精神舒緩而無害的人,是非常膚淺無知的。(56歲以上,女性,有子女,新北市)台灣地小人稠,若槍枝及毒品泛濫,下一代的孩子就是生活在地獄了 (46-55歲,女,有子女,台北)
四、醫用開放爭議醫療用大麻是否合乎醫藥標準藥用大麻種植應該要被主管機關登錄控管,不要被濫用,不要合法掩護非法。(46-55歲,女,有子女,台南市)我個人看, 問題要區分問是CBD大麻還是THC大麻. 我支持在台灣合法化CBD大麻, 不支持 (56歲以上,男性,無子女,新北市)曬乾的大麻植株被稱為醫療用大麻,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我們要的是有明確成分、有藥證的大麻素製劑,不是這些謊稱為醫療用大麻的乾藥草。(46-55歲,女,有子女,台北市) 5.黑道勾結以利益為主的黑心商人 假借醫療名義掩飾非法 破壞社會的和諧和秩序與健康 請立委諸公不要為選票而訂出害人並引響台灣的下一代的法令。(56歲以上,男性,有子女,新北市)
五、經濟非合法理由大麻的危害大於經濟利益1.政府公賣菸酒,再用稅金推廣戒菸戒酒,本末倒置,大麻不要重蹈覆轍!(25-35歲, 女,有子女,花蓮縣) 2.執政當局若把大麻列為經濟重要的一環,簡直是昏庸無能至極 (56歲以上, 女,有子女,臺北市)
六、合法化世界趨勢開放大麻是進步象徵1.大麻在歐洲許多國家、美國和泰國合法化,是進步的。 (25-35歲,男,沒子女,台北市) 2.你不懂大麻。 大麻可以治療多種疾病。 (46-55歲,男,有子女,宜蘭縣)

建議

1.定義清楚「大麻素製劑」及「醫療用大麻」,並廣泛宣導告知大眾。前者有美國FDA管控且證明有療效,後者的安全性與療效不明。並要加強醫療從業人員對大麻的認識及警覺。當精神狀況不穩病患就診,須考慮是否有大麻使用

2.  應揭露國外大麻使用真實狀況,民眾有知道真相的權利

3.  開放大麻可以管控減害並無醫學事實。國外大麻開放後吸食者及就醫者倍增。

4. 國外大麻藥房多設立在低收地區,對易受傷的低收人口危害很大。臺灣應防患未然,加強低收者對大麻的知識及態度以保障其健康及福祉

參考文獻

1.  Johnston LD, Miech RA, O ’ Malley PM, Bachman JG, Schulenberg JE, Patric ME. Monitoring the future national survey results on drug use. Overview Key Findings on

Adolescent Drug Use. 1975 – 2019.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2020. 2020.

2.  Myran DT, Cantor N, Finkelstein Y, Pugliese M, Guttmann A, Jesseman R, et al. Unintentional Pediatric Cannabis Exposures After Legalization of Recreational Cannabis in Canada. JAMA Netw Open. 2022;5(1):e2142521.

3.  Bob S. 3 year old one of several Thai children recovering from cannabis-related incidents. Thaiger. 2022.

4. Israel GD. Determining Sample Size. University of Florida: IFAS extension, PEOD-6  

(1992).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rofile/Subhash_Basu3/ post/What-is-the-minimum-sample-size-for-online-survey/attachment/5ec41296ead4db0001569d28/AS%3A892953522364416%401589908118112/ download/samplesize1.pdf 15. San

文章投稿已獲刊登 Pubmed連結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7814243/

BMC Public Health 連結 https://bmcpublichealth.biomedcentral.com/articles/10.1186/s12889-023-16834-x

社團法人台灣共善促進協會 (台內團字第1110044396號)

 

More
articles